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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5.18 02:32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訂定「應施檢驗熱軋H型鋼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民國 107 年 12 月 10 日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依  據:
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旨揭商品檢驗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熱軋H型鋼商品品目明細表」。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