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12.20 01:40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訂定「能源用戶適用之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民國 104 年 11 月 24 日
圖表附件:
依  據:
「能源管理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
能源用戶適用之範圍如附件。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