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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修正「應施檢驗石油製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民國 104 年 02 月 16 日
圖表附件:
依  據:
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六條第二項及第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旨揭修正規定如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石油製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