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依據: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一、為防止我國輸往俄羅斯之高科技貨品供作生產軍事武器用途,
爰公告增列旨揭清單。出口人輸出旨揭清單貨品至俄羅斯,依
貿易法第 13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非經許可,不得輸出
,並應依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規定,向本部國際
貿易局或本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構)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
輸出許可證,獲准後憑以報關出口。
二、本公告內容及修正清單項目另刊載於本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
網(網址為 https://www.trade.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