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依據: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一、為防止我國輸往俄羅斯及白俄羅斯之高科技貨品供作生產軍事
武器用途,爰公告修正旨揭清單,除原來之第 3 類至第 9
類別外,增加第 0 類至第 2 類別。出口人輸出旨揭清單貨
品至俄羅斯或白俄羅斯,依貿易法第 13 條第 1 項第 1 款
規定,非經許可,不得輸出,並應依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
管理辦法規定,向本部國際貿易局或本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
構)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獲准後憑以報關出口
。
二、本公告內容及修正清單項目另刊載於本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
網(網址為 https://www.trade.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