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依據: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一、為防止我國輸往俄羅斯及白俄羅斯之高科技貨品供作生產軍事
武器用途,爰公告修正旨揭清單,在既有兩俄清單採出口管制
分類號碼(ECCN)之規格管制基礎上,增訂以國際商品統一分
類代碼(HS Code)6 碼為基礎之管制項目,擴大對 45 項
HS Code 貨品出口管制。出口人輸出旨揭清單貨品至俄羅斯或
白俄羅斯,依貿易法第 13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非經許
可,不得輸出,並應依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規定
,向本部國際貿易署或本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構)申請戰略
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獲准後憑以報關出口。
二、本公告內容及修正清單項目另刊載於本部國際貿易署經貿資訊
網(網址為 https://www.trade.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