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申請節能標章認證,其適用範圍、能源效率試
驗條件與測試方法及能源效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適用範圍
本項產品為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14125 規範之安定器內藏
式螢光燈泡。
(二)能源效率測試條件及方法
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能源效率之測試條件及方法應符合「CNS 14
125 」規範內容要求。
(三)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能源效率基準
1.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能源效率標示值及實測值不得小於下列基
準值:
┌───┬────────────┬─────────┐
│分類 │ 標示功率範圍 │ 發光效率(lm/W)│
├───┼────────────┼─────────┤
│ │ 功率<10W │ 60.0 │
│ ├────────────┼─────────┤
│ │ 10W ≦功率<15W │ 62.0 │
│ ├────────────┼─────────┤
│無罩 │ 15W ≦功率<25W │ 64.0 │
│ ├────────────┼─────────┤
│ │ 25W 功率<55W │ 66.0 │
│ ├────────────┼─────────┤
│ │ 55W ≦功率 │ 68.0 │
├───┼────────────┼─────────┤
│有罩 │ 功率<20W │ 50.0 │
│ ├────────────┼─────────┤
│ │ 20W ≦功率 │ 60.0 │
└───┴────────────┴─────────┘
2.平均演色性指數應於 80.0 以上。
3.1000 小時之光束維持率應於 90.0%以上。
二、前點節能標章能源效率之標示,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需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二)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地址需一併記載於產品
或包裝上。
(三)產品型錄上應標示產品之發光效率(lm/W)。
(四)產品發光效率(lm/W)、演色性及光束維持率之實測值計算至小數
點後第一位數,小數點後第二位數即四捨五入。
(四)產品發光效率(lm/W)、演色性及光束維持率之實測值計算至小數
點後第一位數,小數點後第二位數即四捨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