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發光二極體(以下簡稱 LED)燈泡節能標章認證之適用範圍、能
源效率試驗條件及方法、能源效率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適用範圍: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訂之「應施檢驗安定器內藏式
發光二極體(LED) 燈泡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規格為額定頻率
六十赫茲、額定電壓大於單相交流五十伏特及單相交流三百伏特以
下之非指向型 LED 燈泡。但燈帽型式 LED 燈泡以 B 型或 E
型為限。
(二)能源效率試驗條件及方法:依據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以下簡稱 CNS
)15630 「一般照明用安定器內藏式 LED 燈泡(供應電壓大於
50V) -性能要求」試驗。
(三)能源效率基準:
1.演色性指數實測值大於或等於八十點零,且在標示值百分之九十
五以上。
2.特殊演色評價指數(R9)大於零。
3.發光效率實測值依實測光通量初始值除以實測輸入功率初始值公
式計算;其計算結果大於或等於下表所列額定色溫分別對應之值
,且在標示值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
│額定色溫(K) │發光效率(lm/W) │
├────────────┼────────────┤
│二千七百、三千、三千五百│一百一十點零 │
├────────────┼────────────┤
│四千、五千、六千五百 │一百一十五點零 │
└────────────┴────────────┘
4.光束維持率實測值:
(1)測試一千小時,在百分之九十七點零以上。
(2)測試三千小時,在百分之九十五點零以上。
5.顏色偏移實測值:依據國際照明委員會標準 1976(u',v')
diagram 計算。
(1)測試一千小時,△u',v' 小於或等於零點零零五。
(2)測試三千小時,△u',v' 小於或等於零點零零七。
6.演色性指數、發光效率及光束維持率實測值、實測光通量及輸入
功率初始值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一位,小數點以下第二位四捨五
入;顏色偏移實測值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三位,小數點以下第四
位四捨五入。
7.光生物安全性應為「無風險等級」類別。
二、前點節能標章能源效率標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標章使用者名稱及住址清楚記載於 LED 燈泡或包裝上。
(二)LED 燈泡包裝上清楚載明廠牌及型號、產地、額定電壓、額定頻率
、額定功率、額定演色性指數、額定光通量、額定發光效率、額定
色溫及光生物安全等級(無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