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18:2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商業亦得因其實際業務需要,自102年會計年度開始日起,選用「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1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經商字第1005240372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核釋「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2條所稱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係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所公布之各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及其解釋」。惟商業亦得因其實際業務需要,自102年會計年度開始日起,選用「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