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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2 18:07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F0028大茅埔─雙冬斷層)
公發布日: 民國 115 年 01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經地礦字第1155910001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依    據:「地質法」第五條第一項、「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
          二條第三款、第五條第二項及第十三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F0016 木屐寮斷層)」及「活動斷層地質
          敏感區(F0028 大茅埔-雙冬斷層)」範圍圖詳如附件。如需參考
          劃定計畫書,得向臺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南投縣政府、本部地
          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申請閱覽,或逕自本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
          中心全球資訊網站「地質法專區」(網址:https://www.gsmma.go
          v.tw/nss/p/H001) 下載電子檔。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