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據:「地質法」第五條第一項、「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
二條第三款、第五條第二項及第十三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F0016 木屐寮斷層)」及「活動斷層地質
敏感區(F0028 大茅埔-雙冬斷層)」範圍圖詳如附件。如需參考
劃定計畫書,得向臺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南投縣政府、本部地
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申請閱覽,或逕自本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
中心全球資訊網站「地質法專區」(網址:https://www.gsmma.go
v.tw/nss/p/H001) 下載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