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12.20 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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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應施檢驗玩具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9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11 月 07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5 年 07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經標檢政字第1143002148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玩具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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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四十三條第二項
、第三項及第四十六條。
公告事項:旨揭檢驗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拼接式軟質發泡
地墊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玩具商
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