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10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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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水文資訊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07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經水字第1146020200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水文資訊收費標準 總說明(114.07.04).pdf
水文資訊收費標準 逐條說明(114.07.04).pdf
圖表附件:
附表 水文資訊收費基準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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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第一條
本標準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第二條
本標準所稱水文資訊,指由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產製並經完成檢核程序之
地面水、地下水、近海水文及河川大斷面等電子資訊。
第三條
本部提供之水文資訊,依附表之收費基準計算其應收費用。
本部受理申請之水文資訊,遇有缺測部分致無法提供者,其應收費用按未缺測
部分數量占申請水文資訊全部數量比例計之,以新臺幣元為單位四捨五入至整
數。
第四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