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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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修正「應施檢驗手推嬰幼兒車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9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經標檢政字第1133001826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手推嬰幼兒車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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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三十
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旨揭修正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手推嬰幼兒車商
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