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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能源使用說明書之格式及應記載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6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135800224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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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能源管理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一、配合「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第九條修正內容進行相應之
              文字調整。
          二、「能源使用說明書之格式及應記載事項」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