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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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1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經貿字第1135020006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圖表附件:
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odt
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pdf
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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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據: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一、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改制為「經濟
部國際貿易署」,原「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權責事項,改由「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管轄。我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實體管
理名單業由本部國際貿易署公告於網站,爰配合修正機關名稱
,並修正「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及「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
單」之輸出規定代號內容(如附件)。
二、本公告內容及修正清單項目另刊載於本部國際貿易署經貿資訊
網(網址為 https://www.trade.gov.tw )。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