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5:5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訂定「指定氫燃料為能源管理法第二條第六款之能源」,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7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125800240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依據:「能源管理法」第二條第六款。
公告事項:指定氫燃料為能源管理法第二條第六款之能源。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