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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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及「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經貿字第1125020091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圖表附件:
附件 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pdf
附件 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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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據: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一、為配合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爰修正旨揭清單。輸往北
韓敏感貨品清單計增列 82 項貨品,輸出規定代號為「S01」
,另修正 4 項貨品之貨名,刪除 40 項貨品。輸往伊朗敏感
貨品清單計增列 78 項貨品,輸出規定代號為「S03」 ,另修
正 4 項貨品之貨名,刪除 37 項貨品(如附件)。
二、本公告內容及修正清單項目另刊載於本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
網(網址為 https://www.trade.gov.tw) 。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