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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7.06 12:2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應施檢驗石油製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5 月 11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2 年 07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二字第1122000255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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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及第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旨揭修正規定詳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石油製品之相
          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