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18:2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應施檢驗一般家庭用液化石油氣壓力調整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1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三字第1113001183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一、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及使用安全,修正旨揭商品之相關檢驗標準
              及檢驗規定。
          二、旨揭商品修正檢驗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一
              般家庭用液化石油氣壓力調整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
              表」。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