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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3 12:3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L0005臺南市)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7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經地字第1100460265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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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修正「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L0005 臺南市)」,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地質法」第五條第一項、「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二條
      第四款、第九條及第十三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一、因新證據發現致使地質敏感區範圍改變,爰辦理「山崩與地滑
              地質敏感區(L0005 臺南市)」之修正。
          二、「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L0005 臺南市)」變更前後位置圖
              及範圍圖詳如附件,變更計畫書得向臺南市政府、本部中央地
              質調查所閱覽,或逕自本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全球資訊網站(網
              址:https://www.moeacgs.gov.tw/Laws/)「地質法專區」下
              載電子檔。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