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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22:2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第13條規定解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5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經商字第1100241163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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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所
稱「研究」業務活動,其範疇限於「與市場調查有關之統計、整理及分析」。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