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6 16:49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釋「電業主任技術員任用規則」第3條第1項規定所稱「經電力工程相關職類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及「經電力工程相關職類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之相關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8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090460391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電業主任技術員任用規則」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所稱「經電力工程相關職類乙
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及「經電力工程相關職類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
,係指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工業配線、電力電子、用電設備檢驗、變
電設備裝修、機電整合、太陽光電設置等七種職類之一者;另太陽光電設置技
術士僅適用於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者。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