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4:3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訂定「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F0017六甲斷層)」,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經地字第1060460619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法規功能按鈕區
依據:
地質法第五條第一項、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二條及第十三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訂定「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F0017六甲斷層)」,劃定計畫書、範圍
圖得向臺南市政府、本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閱覽,或逕自本部中央地質調
查所全球資訊網站
(網址:http://www.moeacgs.gov.tw/main.jsp
地質法專區」下載電子檔。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