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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及「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一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2 月 18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09 年 03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經貿字第1090460069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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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
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一、茲因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刪除 CCC8412.90.00.00-7 「其他引擎及

    發動機之零件」1 項貨品號列,並增列 CCC8412.90.00.90-8 「其他引擎

    及發動機之零件」等1 項貨品號列,爰配合刪除旨揭二清單中 CCC8412.9

    0.00.00-7 之貨品號列及其輸出規定,並分別增列 CCC8412.90.00.90-8

    「其他引擎及發動機之零件」1 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出規定代號「S01 」、

    「S03 」。

二、本公告內容及修正清單項目另刊載於本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網址為

    https://www.trad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