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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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修正「應施檢驗調合漆(合成樹脂型)、瓷漆、水性水泥漆及溶劑型水泥漆商品之相 關檢驗規定」及「應施檢驗建築用防火塗料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2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二字第10720000260 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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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據:
商品檢驗法第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旨揭修正規定如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調合漆(合成樹脂型)、瓷漆、水性水泥漆及溶劑型水泥漆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建築用防火塗料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