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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6.10 15:27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訂定「應施檢驗燃氣熱水器用排氣管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9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4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經標檢政字第1143000028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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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
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旨揭訂定檢驗規定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燃氣熱水器用排氣管商品之品目明細表」。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