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海關進口稅則修正部分稅則自 106年 1月 1日施行,辦
理旨揭清單修正,計增列44項貨品,輸出規定代號為「S01」
,修正 2項貨品之貨名,刪除原清單中35項貨品(如附件)。
二、本公告內容暨修正清單項目另刊載於本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
訊網(網址為http://www.trad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