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據:
貿易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
公告事項:
一、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106年
8月
5日通過第2371號決議,加
強對北韓之制裁。為配合聯合國決議,暫停自北韓輸入之
貨品新增「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第3章
「魚類、
甲殼類、軟體類及其他水產無脊椎動物」及
CCC2607.00.
00.00-3
「鉛礦石及其精砂」等12項貨品
(貨品明細詳附
件)
。暫停輸入之貨品,如已於運送途中者,一律退運或
轉運,不適用貿易法施行細則第八條仍得辦理輸入貨品之
規定。
二、本公告暫停輸入之貨品,另刊載於本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
訊網(網址為http://www.trad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