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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8 05:3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釋空氣調節機商品性能檢測標準CNS 3615(102年版)之檢驗項目。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三字第1053000031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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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調節機商品」性能檢測標準CNS 3615102年版)之檢驗性能測試,若廠商宣告為無風管空氣調節機者,其冷氣能力試驗方法依國家標準CNS 1446499年版)執行,並應符合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冷氣季節性能因數(CSPF)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若廠商宣告為接風管型空氣調節機者,其冷氣能力試驗方法則依CNS 1517399年版)執行,冷氣季節性能因數(CSPF)依廠商標示,實測值不得低於標示值之95%;若空氣調節機為無風管及接風管型混合搭配者或可共用者,應以全無風管及全接風管型分別標示冷氣季節性能因數(CSPF)並應符合上述規定。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