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乾衣機申請節能標章認證,其能源效率試驗條件與試驗方法及能源效
率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試驗條件:
1.周圍環境溫度在 20℃±2℃、相對濕度 65±5%。
2.試布材質規格定義如下:
(1)使用材質:棉紗布。
(2)質量密度為 100±10g/m2。
(3)經緯紗密度為(30±2 條/cm)x(27±2 條/cm)。
(4)經緯紗粗度(32±2S)x(36±2S)。
3.試布尺寸規格與脫漿處理
(1)試布尺寸規格如下圖(單位:公厘 mm):
(2)新試布須經脫漿處理如下表,連續脫漿 4 次;重複使用之試
布重量減少至 90 %以下時,試布不可再使用。
┌───────┬───────┬─────────┐
│行程 │時間 min │條件 │
├───────┼───────┼─────────┤
│洗衣 │10 │不放洗潔劑 │
├───────┼───────┼─────────┤
│脫水 │2 │ │
├───────┼───────┼─────────┤
│注水洗滌 │2 │注水速率 15L/min │
├───────┼───────┼─────────┤
│脫水 │2 │ │
├───────┼───────┼─────────┤
│注水洗滌 │2 │注水速率 15L/min │
├───────┼───────┼─────────┤
│脫水 │5 │ │
└───────┴───────┴─────────┘
4.試布重量:
(1)將極乾燥試布置於周圍環境溫度 20±2℃、相對濕度 65±5%
環境下 24 小時後,再依乾衣機所標示之容量,取同重量之試
布作為後續試驗之用。
(2)以乾衣機標示值除 1.08 為極乾燥試布應取用之重量,可免除
將極乾燥試布置於周圍環境溫度 20±2℃、相對濕度 65±5%
環境下 24 小時之程序。
(3)極乾燥之定義為試布在乾衣機設定溫度為最高溫度下,乾燥至
少 10 分鐘,取出量測其重量後再乾燥 10 分鐘,直到重量變
動在 1%以內。
5.儀器準確度:
(1)溫度計:±0.5℃ 以內(0~50℃)。
(2)瓦特計:±0.5% 以內。
(3)瓦時計:±0.5% 以內,解析度 1Wh 以內。
(4)計時計:±0.5s/h 以內。
(5)重量計:±0.3%以內(1~10kg),解析度 0.5g 以內。
(二)試驗步驟:
步驟 1、先放入大型試布,最後以小型試布做微調,使達到標示容
量,容量容許差在±0.5 %以內。
步驟 2、將試布浸於常溫的水中 15 分鐘以上,使其飽和。
步驟 3、將試布放入脫水機,脫水至脫水率為 60.0±2.0%。
步驟 4、將脫水後的試布放入乾衣機之滾筒內,時間調到最大加熱
時間,開始乾燥試布。若乾衣機為溫度或濕度感測自動停
止型,則依使用說明書指示設定加熱時間。
步驟 5、記錄瓦特計上消耗電功率(W )、加熱時間;瓦時計上消
耗電量(kWh ),直到加熱時間到達(不含冷卻時間)或
自動停止,終止運轉,將試布取出量測重量。
步驟 6、計算乾燥率,應在 95.0±2.0%以內,否則縮短乾燥時間
或延長加熱時間,重複步驟 2 至步驟 5 的試驗。
(三)能源效率基準:能源因數(EF)應大於 1.71kg/kWh,能源因數(
EF)計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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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x實測每一循環消耗電量
(實測試布乾燥率-實測試布脫水率)
實際乾燥試布重量 kg
EF=────────﹝──﹞
E kWh
式中:
E :修正後每一循環消耗電量(kWh)
實際乾燥試布重量
實測試布乾燥率=─────────(%)
實測試布乾燥後重量
實際乾燥試布重量
實測試布脫水率=─────────(%)
實測試布脫水後重量
二、節能標章能源效率之標示,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
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地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二)銘牌應標示產品滾筒內部容積。產品型錄上應標示產品能源因數(
EF)。
(三)產品之實測能源因數(EF),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小數點後第三
位數即四捨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