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電扇節能標章驗證之適用範圍、能源效率試驗條件與方法及能源
效率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適用範圍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以下簡稱CNS)547電扇(桌上型及壁
掛型)、CNS 2061立地電扇、CNS 2450自動旋轉吊電扇、CNS
9578箱型電扇或CNS 597吊電扇規定之電扇。
2.天花板循環扇:裝置於天花板之空氣循環扇。
3.其他經相關主管機關所認可之電扇。
(二)能源效率試驗條件及方法
產品之試驗條件與測試方法須符合國家標準( CNS 547、2061、
2450、9578、 597)之要求。
(三)電扇能源效率基準
各類電扇產品能源效率之標示值及實測值,應大於或等於下列基
準值:
┌──┬──────┬──────┬──────┬───────┐
│電扇│桌上型及壁 │吊電扇 │自動旋轉吊 │天花板循環 │
│類型│掛型、立地 │ │電扇 │扇 │
│ │、箱型 │ │ │ │
├──┼──────┼──────┼──────┼───────┤
│基準│ │ │ │ │
│值 │0.453xD0.5 │0.434xD0.5 │0.336xD0.5 │0.448xD0.5 │
└──┴──────┴──────┴──────┴───────┘
註:能源效率值= 標準風量(m3/min)÷ 消耗電功率(W),
採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第二位;D為扇葉直徑標示值(cm)
,採四捨五入取至整數位。
二、廠商申請電扇節能標章時,應檢具下列安規文件之一,及其他經節能
標章審議會決議之必要文件:
(一)商品驗證登錄證書。
(二)商品型式認可證書。
(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出具非應施檢驗文件及 TAF認可實驗室出具
之相關安規測試報告。
三、電扇節能標章能源效率標示,應符合規定:
(一)節能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需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二)節能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時,其製造商之名稱及地址需一併記
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三)產品型錄上應標示風扇扇葉直徑標示值及能源效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