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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體系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181 筆

21. 112.11.06 貿易法施行細則 命令
22. 112.11.06 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命令
23. 112.10.31 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命令
24. 112.09.25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處務規程 命令
25. 111.02.11 輸出業團體分業標準 命令
26. 104.03.19 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命令
27. 098.11.27 光碟製造機具輸出入管理辦法 命令
28. 082.11.29 軍事機關輸出入貨品管理辦法 命令
29. 115.07.16 修正「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應經核准之貨品」,輸往歐盟之鋼鐵貨品(如附件1)應先經本部核准,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二十四日生效。 實質法規
30. 115.07.16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產製之463項鋼鐵貨品(如附件1)輸往歐盟採行管理措施(輸出規定代號為132),出口人應於貨品放行前取得本部國際貿易署委託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下稱鋼鐵公會)簽發以我國為原產地之第1期原產地證明書(下稱產證)向海關報運出口,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二十四日生效。 實質法規